第 1 部分—化学品及企业标示
化学品中文名称7-氨基放线菌素 D
化学品中文别名
化学品英文名称7-Aminoactinomycin D
第 2 部分—危险性概述
GHS 危害分类
急性毒性-经口,分类2
致癌性,分类2
生殖毒性,分类1
皮肤腐蚀/刺激,分类2
严重眼损伤/眼刺激,分类2A
标签要素
危害象形图
警示词危险
危险说明吞咽致命
怀疑会致癌
可能对生育能力或胎儿造成伤害
造成皮肤刺激
造成严重眼刺激
防护措施说明
预防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
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、饮水或吸烟
使用前取得专用说明。
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运
戴防护手套/穿防护服/戴防护眼罩/戴防护面具
响应如误吞咽: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/医生。
具体治疗(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)。
漱口。
如已接触或有疑虑:求医/就诊。
如皮肤沾染:用水充分清洗。
如出现皮肤刺激:求医/就诊。
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,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。
如进入眼睛: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。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,取出隐形眼镜。继续冲洗。
如长时间眼刺激:求医/就诊。
储存存放处须加锁。
处置根据地方/区域/国家/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/货箱。
第 3 部分—成份/组成信息
化学性质物质
成份: 7-氨基放线菌素 D化学文摘编号(CAS No.) : 7240-37-1
第4部分—急救措施
吸入若吸入薰烟或可燃物质,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。让患者躺平休息,并保暖。假牙可能造成气管阻塞,因此应在初步急救前先将之移除。如病患没有呼吸,须进行人工呼吸,必要时可进行心肺复苏术。立刻送医治疗。
皮肤接触立刻以大量清水或紧急冲淋设备冲洗身体及衣物。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的衣物及鞋子。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,直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。送医治疗。
眼睛接触立刻以清水冲洗。翻开眼皮彻底清洗眼睛。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,或冲洗15分钟以上。立刻送医治疗。眼睛受伤后,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。
食入将活性碳糖浆加入水中给患者饮用,不可喂食无意识的患者。一杯水至少应加入三茶匙。尽管建议的急救方式为催吐(仅可对意识清楚者进行),但由于有异物吸入的风险,因此最好交由医师决定催吐的必要性以及将胃部净空的方法;特殊情况下(活性碳糖浆不适用时),应交由医师进行急救。催吐时,应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(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)以维持呼吸道畅通,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。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。必须立即就医治疗。同时,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。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,则病人须接受照护,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;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。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,则应将患者及安全资料表复本一起送医。
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,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。
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无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