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 部分—化学品及企业标示
化学品中文名称9-十八烯酸(9Z)与 N-(9Z)9-十八烯基-1,3-丙二胺的化合物
化学品中文别名
化学品英文名称9-Octadecenoic acid(9Z)-, compd. with N-(9Z)9-octadecenyl-1,3-propanediamine
第 2 部分—危险性概述
GHS 危害分类
急性毒性-经口,分类4
皮肤腐蚀/刺激,分类1
严重眼损伤/眼刺激,分类1
危害水生环境-急性危害,分类1
标签要素
危害象形图
警示词危险
危险说明吞咽有害
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
造成严重眼损伤
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
防护措施说明
预防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
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、饮水或吸烟
不要吸入粉尘/烟雾
戴防护手套/穿防护服/戴防护眼罩/戴防护面具
避免释放到环境中
响应如误吞咽:如感觉不适,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/医生。
漱口。
如误吞咽:漱口。不得诱导呕吐。
如皮肤(或头发)沾染: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。用水清洗皮肤[或淋浴]。
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。
如误吸入: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舒适体位。
具体治疗(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)。
如进入眼睛: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。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,取出隐形眼镜。继续冲洗。
收集溢出物。
储存存放处须加锁。
处置根据地方/区域/国家/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/货箱。
第 3 部分—成份/组成信息
化学性质物质
成份: 9-十八烯酸(9Z)与 N-(9Z)9-十八烯基-1,3-丙二胺的化合物化学文摘编号(CAS No.) : 40027-38-1
第4部分—急救措施
吸入若吸入熏烟或可燃物质,应将患者移出污染区域。通常不须采取其他措施。
皮肤接触立即脱除受污染的衣物及鞋子。以清水冲洗皮肤及头发,若有肥皂,可使用肥皂清洗。若感到刺激,应寻求医疗照护。
眼睛接触立刻翻开眼皮持续冲洗眼睛。保持眼睛张开以确实彻底冲洗眼睛,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加以冲洗。持续冲洗至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接手进行治疗,或冲洗15分钟以上。立刻送医治疗。眼睛受伤后,应由专业人员将其隐形眼镜取出。
食入若不慎吞食,应尽快就医治疗。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生。必须立即就医治疗。同时,应由合格的急救人员依照病患情况进行观察及救助。若医护员及医生已就位,则病人须接受照护,并须提供该物质之安全资料表复本,后续治疗交由医护人员负责。若工作场所或场所周围无法立刻进行治疗,或距离医院的车程大于15分钟或有特殊说明,否则在患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,应将背部前倾至喉咙以下,以手指进行催吐,并让患者保持前倾或左侧卧姿势(尽量让头部位置朝下)以维持呼吸道畅通,并避免异物倒吸入肺内。以物理性方法催吐时应穿戴防护手套。
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,急性的和慢性的无资料。
对医生的特别提示依其症状进行治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