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品中文名称 | : | L-1-苯乙胺 | |
化学品中文别名 | : | ||
化学品英文名称 | : | L-(-)-alpha-Methylbenzylamine、(S)-(-)-1-Phenylethylamine、(-)-PEA、(S)-(-)-alpha-methylbenzylamine、S(-)PHENYLETHYLAMINE、(S)-(-)-α-Methylbenzylamine、S(-)-α-phenylethylamine、(S)-Phenethylamine、S-(-)-1-phenylethylamine、S-(-)-α-Methylbenzylamine、(1S)-1-phenylethanamine、(1S)-1-phenylethanaminium、L-1-Phenylethylamine、S(-)-alpha-phenylethylamine、(S)-1-Phenylethylamine、L-1-Phenylethylamine | |
GHS 危害分类 | |||
易燃液体,分类4 急性毒性-经口,分类4 急性毒性-经皮,分类3 皮肤腐蚀/刺激,分类1 严重眼损伤/眼刺激,分类1 | |||
标签要素 | |||
危害象形图 | |||
警示词 | 危险 | ||
危险说明 | 可燃液体 吞咽有害 皮肤接触会中毒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造成严重眼损伤 | ||
防护措施说明 | |||
预防 | 远离热源、热表面、火花、明火和其他点火源。禁止吸烟 戴防护手套/穿防护服/戴防护眼罩/戴防护面具 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、饮水或吸烟 不要吸入粉尘/烟雾 | ||
响应 | 万一起火,使用二氧化碳、干粉灭火器灭火。 如误吞咽:如感觉不适,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/医生。 漱口。 如皮肤沾染:用水充分清洗。 如感觉不适,呼叫中毒急救中心/医生。 具体治疗(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)。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,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。 如误吞咽:漱口。不得诱导呕吐。 如皮肤(或头发)沾染: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。用水清洗皮肤[或淋浴]。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。 如误吸入: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舒适体位。 如进入眼睛: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。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,取出隐形眼镜。继续冲洗。 | ||
储存 |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。 存放处须加锁。 | ||
处置 | 根据地方/区域/国家/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/货箱。 | ||
化学性质 | : | 物质 | |
成份: L-1-苯乙胺 | 化学文摘编号(CAS No.) : 2627-86-3 | ||
吸入 | : | 发生危害效应时,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。若呼吸停止,则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若呼吸困难,由受过培训且合格的人供给氧气。立即送医。 | |
皮肤接触 | : | 1.脱掉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,并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。2.立即就医。3.受污染衣物须彻底清洗和干燥后方可再次使用。4.销毁受污染鞋子。 | |
眼睛接触 | : | 1.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2.立即就医。 | |
食入 | : | 立即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疗单位。若患者已失去意识,不可催吐或喂食任何饮用水。给予大量水或牛奶,切勿催吐。可呕吐,呕吐时应将头低于臀部以免呕吐物倒吸入肺内。若患者已失去意识,将头部转至侧边。立即就医。 | |
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,急性的和慢性的 | : | 呼吸道刺激、皮肤刺激、眼睛刺激、黏膜刺激 | |
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| : | 若发生吸入情形,建议使用氧气,避免洗胃或催吐。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