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 部分—化学品及企业标示
化学品中文名称L-1-苯乙胺
化学品中文别名
化学品英文名称L-(-)-alpha-Methylbenzylamine、(S)-(-)-1-Phenylethylamine、(-)-PEA、(S)-(-)-alpha-methylbenzylamine、S(-)PHENYLETHYLAMINE、(S)-(-)-α-Methylbenzylamine、S(-)-α-phenylethylamine、(S)-Phenethylamine、S-(-)-1-phenylethylamine、S-(-)-α-Methylbenzylamine、(1S)-1-phenylethanamine、(1S)-1-phenylethanaminium、L-1-Phenylethylamine、S(-)-alpha-phenylethylamine、(S)-1-Phenylethylamine、L-1-Phenylethylamine
第 2 部分—危险性概述
GHS 危害分类
易燃液体,分类4
急性毒性-经口,分类4
急性毒性-经皮,分类3
皮肤腐蚀/刺激,分类1
严重眼损伤/眼刺激,分类1
标签要素
危害象形图
警示词危险
危险说明可燃液体
吞咽有害
皮肤接触会中毒
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
造成严重眼损伤
防护措施说明
预防远离热源、热表面、火花、明火和其他点火源。禁止吸烟
戴防护手套/穿防护服/戴防护眼罩/戴防护面具
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
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、饮水或吸烟
不要吸入粉尘/烟雾
响应万一起火,使用二氧化碳、干粉灭火器灭火。
如误吞咽:如感觉不适,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/医生。
漱口。
如皮肤沾染:用水充分清洗。
如感觉不适,呼叫中毒急救中心/医生。
具体治疗(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)。
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,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。
如误吞咽:漱口。不得诱导呕吐。
如皮肤(或头发)沾染: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。用水清洗皮肤[或淋浴]。
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。
如误吸入: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舒适体位。
如进入眼睛: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。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,取出隐形眼镜。继续冲洗。
储存存放于通风良好处。
存放处须加锁。
处置根据地方/区域/国家/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/货箱。
第 3 部分—成份/组成信息
化学性质物质
成份: L-1-苯乙胺化学文摘编号(CAS No.) : 2627-86-3
第4部分—急救措施
吸入发生危害效应时,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。若呼吸停止,则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若呼吸困难,由受过培训且合格的人供给氧气。立即送医。
皮肤接触1.脱掉受污染的衣物和鞋子,并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。2.立即就医。3.受污染衣物须彻底清洗和干燥后方可再次使用。4.销毁受污染鞋子。
眼睛接触1.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2.立即就医。
食入立即咨询毒物咨询中心或医疗单位。若患者已失去意识,不可催吐或喂食任何饮用水。给予大量水或牛奶,切勿催吐。可呕吐,呕吐时应将头低于臀部以免呕吐物倒吸入肺内。若患者已失去意识,将头部转至侧边。立即就医。
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,急性的和慢性的呼吸道刺激、皮肤刺激、眼睛刺激、黏膜刺激
对医生的特别提示若发生吸入情形,建议使用氧气,避免洗胃或催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