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 部分—化学品及企业标示
化学品中文名称4,4-(-(1-甲基亚乙基)二[2-(2-丙烯 基)]酚
化学品中文别名
化学品英文名称Phenol, 4,4'-(1-methylethylidene)bis[2-(2-propenyl)-
第 2 部分—危险性概述
GHS 危害分类
金属腐蚀物,分类1
皮肤腐蚀/刺激,分类1
严重眼损伤/眼刺激,分类1
标签要素
危害象形图
警示词危险
危险说明可能腐蚀金属
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
造成严重眼损伤
防护措施说明
预防只能在原容器中存放
不要吸入粉尘/烟雾
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
戴防护手套/穿防护服/戴防护眼罩/戴防护面具
响应吸收溢出物,防止材料损坏。
如误吞咽:漱口。不得诱导呕吐。
如皮肤(或头发)沾染: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。用水清洗皮肤[或淋浴]。
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。
如误吸入: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舒适体位。
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/医生。
具体治疗(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)。
如进入眼睛: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。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,取出隐形眼镜。继续冲洗。
储存存放于抗腐蚀/…带抗腐蚀衬里的货箱中。
存放处须加锁。
处置根据地方/区域/国家/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/货箱。
第 3 部分—成份/组成信息
化学性质物质
成份: 4,4-(-(1-甲基亚乙基)二[2-(2-丙烯 基)]酚化学文摘编号(CAS No.) : 1745-89-7
第4部分—急救措施
吸入发生危害效应时,应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。若呼吸停止,则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立即送医。
皮肤接触脱掉受污染的衣物和鞋靴,并用水和肥皂清洗患处15分钟以上。立即就医。受污染衣物及鞋靴须彻底清洗和干燥后方可再次使用。销毁受污染鞋靴。
眼睛接触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立即就医。
食入大量吞食,应立即就医。
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,急性的和慢性的眼睛灼伤、皮肤灼伤。
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无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