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 部分—化学品及企业标示
化学品中文名称2-丙烯-1-醇
化学品中文别名烯丙醇;蒜醇;乙烯甲醇
化学品英文名称2-propen-1-ol;allyl alcohol;vinylcarbinol
第 2 部分—危险性概述
GHS 危害分类
易燃液体,分类2
急性毒性-经口,分类3
急性毒性-经皮,分类1
急性毒性-吸入,分类2
皮肤腐蚀/刺激,分类2
严重眼损伤/眼刺激,分类2
特异性靶器官毒性-一次接触,分类3
危害水生环境-急性危害,分类1
标签要素
危害象形图
警示词危险
危险说明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
吞咽会中毒
皮肤接触致命
吸入致命
造成皮肤刺激
造成严重眼刺激
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
防护措施说明
预防远离热源、热表面、火花、明火和其他点火源。禁止吸烟
保持容器密闭
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
使用防爆的【电气/通风/照明】设备
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
采取行动防止静电放电
戴防护手套/穿防护服/戴防护眼罩/戴防护面具
作业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
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、饮水或吸烟
严防进入眼中、接触皮肤或衣服
不要吸入粉尘/烟雾/气体/烟/蒸气/喷雾
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
[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]戴呼吸防护装置
避免释放到环境中
响应如皮肤(或头发)沾染: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。用水清洗皮肤[或淋浴]。
万一起火,使用二氧化碳、干粉灭火器灭火。
如误吞咽: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/医生。
具体治疗(见本SDS上的第四部分)。
漱口。
如皮肤沾染:用水充分清洗。
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,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。
如误吸入: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舒适体位。
必须立即接受具体治疗(见SDS第四部分)。
如出现皮肤刺激:求医/就诊。
立即脱掉沾染的衣服,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。
如进入眼睛: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。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,取出隐形眼镜。继续冲洗。
如长时间眼刺激:求医/就诊。
收集溢出物。
储存存放于通风良好处。
保持低温。
存放处须加锁。
存放于通风良好处。保持容器密闭。
处置根据地方/区域/国家/国际规定处置内装物/货箱。
第 3 部分—成份/组成信息
化学性质物质
成份: 2-丙烯-1-醇化学文摘编号(CAS No.) : 107-18-6
第4部分—急救措施
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若呼吸困难,可由受过培训之人员供给患者氧气。保持患者温暖及休息。立即就医。
皮肤接触立即用水清洗皮肤。若渗透衣服,立即脱掉衣服,并用水清洗皮肤。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。
眼睛接触立即以大量水冲眼睛,并不时地撑开上下眼皮。立即就医。
食入立即就医。若无法立即获得医疗,则用手指插入喉咙或喝下吐根糖浆催吐。若患者意识不清,勿催吐。
最重要的症状和影响,急性的和慢性的过量吸入可能会引起迟发性肺水肿。
对医生的特别提示吞食时,建议洗胃、活性碳及泻药。